老人优待证证核发
信息来源于:蒙山在线 发布时间:2014/7/12
1.项目名称:老年人优待证核发
2.实施主体:蒙山县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3.审批对象:蒙山县区域内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和户籍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但长期跟随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
4.审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
5.审批条件:
(1)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
(2)户籍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但长期跟随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
6.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7.审批费用:不收费
8.需提交的材料:
蒙山县户籍申办人的申请材料为:申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非蒙山县户籍申办人的申请材料为:
(1)申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申办人配偶或子女户籍证明。
9.审批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10.审批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
2.实施主体:蒙山县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3.审批对象:蒙山县区域内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和户籍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但长期跟随户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
4.审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
5.审批条件:
(1)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
(2)户籍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但长期跟随户籍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
6.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7.审批费用:不收费
8.需提交的材料:
蒙山县户籍申办人的申请材料为:申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非蒙山县户籍申办人的申请材料为:
(1)申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申办人配偶或子女户籍证明。
9.审批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10.审批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